2010年4月14日 星期三

邀您參加---獨立台灣國拒絕簽ECFA在4/28舉行車隊人群沿街祈禱會

引用《4/10民視晚間新聞》敬邀您參加-----2010-4-28下午2點正集合在台北大安森林公園四周圍,428車隊機車隊腳踏車隊台灣人民群眾隊一起出來表達

──『獨立台灣國』---『拒絕簽署ECFA』-----以上4/10在凱道的呼籲及群眾團結一致記者會----是由台灣國委員會--台灣國辦公室--台灣建國聯盟一起主辦與邀請



《開们門見山專集》(21)

──談『偉大的立論』---自然會『產生偉大的效應』

/ 林金其 /台灣國委員會主席



本集針對『開羅宣言是假的,無人簽字』《沈建德先生》開始至『美國軍事政府存在台灣』《林志昇先生》、『行動革命獨立台灣』《史明先生》、『兩國論』《李登輝先生》、『蔡公投1991』《蔡同榮先生》、『民進黨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叫中華民國』《民進黨正常國家決議文1999-2007》、『台灣中國一邊一國』《陳水扁先生》為止,這都是20年來,所提出來『偉大撼動人心的立論與號召,至今台灣還沒獨立,是事實』,那麼,這些立論與號召背後,所存在的問題----是什麼?筆者提出來大家來探討。



談『偉大的立論』---自然會『產生偉大的效應』這是『真』理,古台灣人祖先訓勉一句話,引來加入討論----認真打拼就會成功,這是『真理』。有些人民告訴我,認真打拼就會成功我不信,因為『我某某就失敗得一踏糊塗』,筆者面對這樣的場合,我的解釋,也就是『祖先遺留下來給我們台灣人民的智慧』的解釋──認真,認『真』,認出什麼才是『真』,因為世間『假』跟真一樣多,真與假中間旁邊還是『虛』圍著佔大部份----所以祖先訓勉我們後代『要認真』,如果『真』打拼才會成功



讓我們談談『什麼是真』,真的能『獨立台灣國』實踐達到最後的成功。曾經有幾位『貢獻大心力與立論號召與行動』,至今,我們『正恐懼台灣被出賣』,這幾十年來 , 追求個人名望期待日後與現在私利者,全忘掉了『台灣人民全民的利益』----無我無私利,為台灣人民拼命,這樣偉大的人物,還沒出現?



『開羅宣言是假的,無人簽字』《沈建德先生》,這個立論曾震憾『台灣人民的欣喜』,199幾年到2008年,曾大力『演講、座談』等等『不遺餘力』,因為『中華民國不是國家』而『向空中開了虛砲』----『自然毫無作用』----這是很可惜的一顆炸彈。



『戰爭法‧美國軍事政府存在台灣‧自治論』《林志昇先生》,自治論容在最後敘述,這兩個立論『根據2次大戰----美軍佔領台灣的事件』,很有魅力的掐住『51州人馬、及一些台灣人民』,不管後來其組織有何變化,『告美國台灣主權簽證案敗訴,最後被駁回定讞是事實』及『代陳水扁告美案,軍事政府不存在及干預美國內政主張----訴訟告美國要成立軍事政府,把馬英九趕走,然後讓平民政府接管』,第2案,在10天後被美國駁回不得再訴也是事實,筆者要討論的是『美國政府----在二次大戰後對台灣政策』除見《美國台灣關係法》第2條外----美國政策扮演的是『盟軍之一』,所以『不是美國一國佔領台灣及日本』---美國是用『盟軍身份處理投降一事』美國更是『台灣的聯合國的託管國』,這『盟國群體委託和約』跟『西班牙割讓古巴與墨西哥賣加州給美國1塊美金不同----這是美國自己的戰爭』,不是跟盟國共同戰爭------二次大戰,理由如下:根據《舊金山和約》第2條b款----日本放棄台灣,使台灣地位未定,第 2 條【領土放棄】d款有解釋,全文如下:d.日本放棄國際聯盟委任統治相關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同時接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 1947 年 4 月 2 日所採取有關日本前述太平洋島嶼委任統治地之信託統治安排。上述劃線部份,是包括『b款的台灣』,然後在第 23 條【批准、生效】a 款明文,a.本條約之簽署國,包括日本在內,應經各盟國國會批准。本條約自日本之批准文書、以及包含做為主要佔領國的美利堅合眾國之下述多數批准國送達之後,將對所有批准國家生效,包括澳洲、加拿大、錫蘭、法國、印尼、荷蘭王國、紐西蘭、巴基斯坦、菲律賓共和國、大不列顛王國與北愛爾蘭,以及美利堅合眾國。本條約應自個別國家之批准書送達後,對該批准國家個別生效。『自治』一個主張,像達賴喇嘛圖博與熱比亞的新疆事務,他們『主張不獨立,要自治』,台灣國獨立卻不是要自治而已,不但自治,而且台灣國任何決定之國務含內政外交,均是獨立自主權的國家,這點,如果台灣人民沒弄清楚,會陷入萬劫不復。



筆者要提醒的是『中國準備戰爭的理由-----中國始終未簽署和平條約,中國還是被日本攻佔最慘的國家,二次大戰戰爭法,一直是中國內部最秘密的備戰狀態根據,中國要報仇雪恨,借此要毫奪台灣,可是中國刻意含糊-----『繼承中華民國是要繼承聯合國1947.4.2安全理事會所決議的事項----決定台灣等被主要佔領國---美國託管』。林先生與城仲模先生主張,可以凝聚『人』,因為『不真』,所以『人會自然散掉』很可惜。『真』是中國準備用戰爭『奪回台灣』是真,現在根據《台灣關係法》的繆解----馬英九與中國間搞『和平經濟;和平統一』才是『真』。



『蔡公投案』《蔡同榮先生》,1991年,掀起台灣人民的最大希望,然後,選上立委至今----絕口不提『蔡公投的推行』,在其10多年立委中,從來沒一次再『行動公投獨立台灣國』。



『行動革命獨立台灣』《史明先生》,至今93歲,依然『高喊獨立行動』,堅持到如此年長,還嘶聲力竭,令人汗顏。



『兩國論』《李登輝先生》、『民進黨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叫中華民國』《民進黨正常國家決議文1999-2007》、『台灣中國一邊一國』《陳水扁先生》,這兩位台灣選出來的領導人,及執政過一次的政黨,他們一起『看見中華民國已是獨立的國家-----有政府、有人民、有土地、1996年起能由人民選中華民國總統』,他們未察到----『有政府,這個政府---叫Governing準國家政府,不叫Government國家政府』,1979.1.1同時中華民國被美國停止其政府權與廢止了『中華民國在台灣當局的統治權』,台灣人民地位未定;台灣人民要在和平中自己決定』,請見《美國台灣關係法》。



筆者之意是『台灣一直在國際上,跟中國扯得很清楚』,從《聯合國1947.4.2安全理事會決議》,到《舊金山和平條約》及《美國台灣關係法》上述兩國論與台灣中國一邊一國,是事實的『準國家型態,還無主權』,面對『獨立台灣國一件大事』,並未獲『因兩國』獲得解決,相反的兩國把敵人扯遠了,因為阻礙台灣國獨立的敵人群,一直住在台灣,這些『假借中華民國存在台灣具有主權的主張與其主張的實行者』,才是『阻礙台灣國獨立的人』----即『台灣軍公教』已未退休中一大群替敵人統治台灣當局的人民,這一大群覺醒過來,台灣人民才會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