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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5日 星期一

憔悴的扁媽

Nathan Comments:

國民黨就是禽獸黨!

2009年9月13日 星期日

《星期專訪》 陳水扁「罪」在哪裡?

陳水扁一審被判重刑,完全是預料之中。一年多來,從檢方到法院,在扁案審理過程中的種種踐踏司法公正原則的行為,早已註定了今天這個審判結果。事實上,在扁案尚未被正式起訴時,陳水扁的罪早已被定好了。台灣經過二十年的民主轉型,今天司法仍成為國民黨的工具,這不僅是台灣的悲哀,而是台灣的悲劇。

國民黨在台灣專制五十年,對台灣人民鎮壓、迫害、歧視、洗腦,造成無數生命損失和家庭悲劇。但陳水扁代表民進黨執政後,不僅沒有對國民黨殘害台灣人民的行徑進行清算,反而一路盡最大努力緩和衝突,試圖使這個轉型過程更平和。陳水扁政府對國民黨的巨額黨產問題、宋楚瑜巨額海外匯款問題等等,都沒有採取任何激烈手段。這些作法是否正確,有待商榷。但它反映出陳水扁政府期待緩和兩黨衝突,穩步走向正常兩黨政治的意願。

馬政府已成北京傀儡

但國民黨的馬英九政府上台後,不僅不悔改以前國民黨給台灣人民造的孽,用重新執政的機會,證明國民黨要以新的民主政黨的面目對待台灣人民,卻是立刻製造一個殺氣騰騰的清算氛圍:繼陳水扁之後,起訴一連串的綠營領導人。隨後就越來越囂張、越來越頻繁地跟對岸共產黨政府合作,直到今天,剛執政一年,已經成為北京傀儡政權的地步。陳水扁案的每一步,不僅有馬政府的直接干預,更有北京政府的鬼影一步不離地跟著。

陳水扁家族如果貪污,當然應該審判,無論前朝國民黨官員是否也貪腐。但問題是,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審理就違反程序正義。在這樣的前提下,今天這個案子已經完全面目皆非。如果檢方理直氣壯、一切證據確鑿,他們完全沒有必要通過媒體定罪、硬換法官、長期羈押、押人取證、竄改審訊筆錄等一系列違規、違法行為,更沒有必要刻意把陳水扁的自我陳述故意拖到後半夜,等媒體都截稿了,記者都撐不住了,而且也把被告拖到精疲力盡的程度才讓他說話。審判長如果很自信,應該不害怕陳水扁的自我辯護讓更多的民眾知道。但檢方這一系列嚴重違反司法程序正義和卑劣的小動作,都只能讓人們更相信:在陳水扁案件中絕對沒有司法公正可言!而且貪腐只是他們借刀殺人的武器。

台獨被等同恐怖主義

他們選擇在九一一這天判陳水扁,就是要清清楚楚地告訴台灣人民:陳水扁是恐怖份子。在他們眼裡,陳水扁就是竊取過總統位子的恐怖份子。當年馬英九在哈佛讀書時不就寫了把台獨運動等同恐怖主義的英文論文嗎?國民黨是一直把搞台獨的人當作恐怖份子的,兩蔣時代是,今天也是!在國民黨政權前所未有地親共、聯共的現狀下,陳水扁成為首先被屠宰的對象,實在毫不奇怪。

綠營當然也有相當一些人對陳水扁家族嚴重質疑,對扁案給綠營的重創十分憤怒,這些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陳水扁有沒有可能貪污?當然不排除。但這是第二步的問題。我們首先必須追求的是司法公正的環境,只有在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才能再來談陳水扁是否貪污的問題。在目前司法巨大不公的現狀下,在目前這個已經被審理得面目皆非的案件中,人們已經完全沒有可能做出正確、公正的判斷。陳水扁案是無法探討的。我們絕不可讓第二步才應該追究的問題,來阻礙了我們的視線、攪渾了我們的思維、阻止了我們對第一步司法公正的追求!

辦綠不辦藍政治清算

正如許多西方左派並不促使中國和中東國家走西式民主道路,理由是西方並不完美,美國也問題多多。但這是第二步的問題!等我們有了自由,有了選舉,再讓我們來探討下一步的完善問題。別拿第二步的問題來阻止我們走第一步!今天,誰拿陳水扁家族可能嚴重貪污的議題,來削弱我們對第一步司法公正的要求,這就不僅頭腦不清,更是正中馬英九政權下懷。

扁案除了司法嚴重不公的事實之外,這裡面還有一個歷史共業的問題。無論檢方指控的陳水扁貪污是否真實,在國民黨官員一概逍遙法外,辦綠不辦藍,而讓陳水扁上絞刑架的作法,是毫無疑問的政治清算。檢方在此案中一系列的公然濫權,遠遠比任何個人的貪污行為都對台灣民主具有更強烈、更久遠的破壞力。而這種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報復所造成的危害,是千百個陳水扁即使貪污也完全無法比擬的!其份量的輕重,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台獨是罪!入聯是罪!

在馬英九國民黨主導下的扁案的性質,我想再一次用原中共外交官陳有為在新加坡《聯合早報》上的文章提醒大家記住:陳水扁的罪行不僅是經濟的,而且是政治的。八年來,他強力推行「一邊一國」的台獨政策,在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領域中大搞「去中國化」,進行「入聯」活動,推行金錢外交妄圖擴展國際空間。他是台灣有史以來給人民帶來最大損失、最大災難與最大痛苦的領導人。

大家清楚了吧:台獨是罪!一邊一國是罪!台灣入聯是罪!這是一語道破國共兩黨聯手重判陳水扁的經典宣言。

(作者曹長青為獨立評論員)

2009年9月11日 星期五

我心自由 / 陳水扁

不吐不快 - 同修的文章感言
作者 陳水扁
2009/09/11, Friday



我第一次入獄是在1986年6月10日,還在有黨禁的戒嚴時期。三個多月後,民主進步黨就誕生了。1987年2月10日我出獄,不到半年,長達38年的戒 嚴解除了、黨禁也開放了。雖然《蓬萊島雜誌》的創辦人黃天福、總編輯李逸洋和我是以所謂的「七字官司-以翻譯代替著作」被羅織成獄,但與中國國民黨非常友 好的有力人士告訴我,國民黨當局當時是可以用「叛亂」罪嫌辦我,因為1984年9月,我在鄭南榕的《自由時代雜誌》開闢了「組黨促進會」的專欄,以「誹 謗」定我的罪算是客氣,回想起來似乎還要感謝國民黨政府的「恩澤」。


《蓬萊島雜誌》發行52期,被警總查禁51期,唯一未被查禁的第2期 讓我們入獄246天。這次再度失去自由,並不是「叛亂」,而是「辦不出來就走人」的「貪污」。23年前的「誹謗」也好,現在的「貪污」也罷,本質都是「政 治」,實質則是「迫害」。如今在不到二坪大的牢房為《蓬萊島雜誌.net》網路版的復刊寫「阿扁札記」,撫今追昔,只能說是民主倒退的歷史反諷。

誠 如我在公開信中所說,《蓬萊島雜誌.net》不是一份普通的媒體刊物,而是一份堅持獨立建國,並勇於為過去八年執政辯護的「運動戰報」。翁山蘇姬說:「腐 敗的根源是恐懼」。威權的根源何嘗不是來自恐懼,而懦弱的根源更是來自恐懼。因為恐懼,所以沒有信心;因為懦弱,所以不敢堅持獨立建國,更不敢理直氣壯的 為過去八年執政辯護。《蓬萊島雜誌.net》的使命,就是要讓所有支持本土的力量再次集結,重新啟動獨立建國的進程。

有人說圖博(西藏) 精神領袖達賴喇嘛此次來台是「宗教之旅」,不應有「政治活動」,1997年及2001年達賴喇嘛兩度來台是為了政治目的嗎?否則為何有那麼多的政治領袖爭 先恐後要跟這位法王見面。2001年4月1日馬英九市長還親自迎在市府大門口,並致贈台北市鑰,歡迎達賴隨時來台北。八年前的熱烈歡迎,難道是「愚人節」 的笑話,還是達賴忘了把馬英九所送的市鑰帶來。

我記得2001年達賴喇嘛應邀來台的名義也是「弘法」的「宗教之旅」,我以總統身分做了兩 項決定,第一、達賴喇嘛來台的簽證,不能用1997年中國國民黨政府的模式,不能將達賴視為海外無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而應直接承認達賴的外國人身分,拿 外籍人士的簽證來台;第二、達賴喇嘛是世界級的宗教領袖及政治領袖,是台灣的國賓,元首級的國賓,國安局應給予元首級的國賓特勤維安保護。這不但是「台灣 中國,一邊一國」的具體實踐,更是對達賴視同元首的最高禮遇。

達賴喇嘛到世界各地旅行訪問,只有中國才有反對聲音,也只有中國人才會去抗 議,雖然他已經習以為常,這次在台灣的行程受到詆毀、嗆聲、打壓是過去所沒有的。達賴喇嘛主張西藏是中國的一部份,他尋求的是西藏的自治,不是西藏的獨 立,他同時也是和平人道主義者,但看在中國當局的眼裡,達賴不但是鼓吹暴力,更是一位分裂中國的分離主義份子。

從中國對待達賴喇嘛的態 度,以及這次給馬英九的壓力,再來看看我在卸任總統之後所處的環境、所落的下場,也就不足為奇了。中國在2005年通過所謂「反分裂國家法」,我就是中國 共產黨的「頭號敵人」,我觸犯他們的「反分裂國家法」,是同為中國黨的馬英九在幫忙「代執行」而已!

我冤枉,災民更冤枉;我無辜,達賴更 無辜。911的「官司」宣判就隨它去,至少我的「心」是自由的。一切都在「改變」,也確信很快就會「改變」。台灣人啊,台灣人,我們沒有悲觀的權利。我們 絕對不是「一小撮人」,我們不會孤單的。只要堅定台灣建國的信仰,燃起我們的熱情,拾回我們的信心,激發我們的鬥志,一定可以扭轉當前的困境,邁向台灣更 光明的未來。

台北,馬特拉不拉,我們自己拉;台灣,馬英九不救,我自己救。從「台灣事實獨立」到「台灣法理建國」,此其時矣!

(原文寫作日期為2009年9月2日)
Source: 蓬萊島雜誌.net

2009年9月10日 星期四

「我為珍坐黑牢」 宣判前夕 《蘋果》獄中獨家專訪

新聞快報 - 新聞快報
作者 蘋果日報
2009/09/10, Thursday
「我為珍坐黑牢」 宣判前夕 獄中獨家專訪

2009年09月10日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前總統陳水扁五大弊案將於明天下午4時在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在「九一一世紀大宣判」前夕,陳水扁在台北看守所接受《蘋果》獨家專訪,他表示, 「蔡守訓(審判長)他們恨死我了,9月11日的宣判一定會按照特偵組檢察官的求刑,判我最重的無期徒刑,而且繼續羈押。」對於妻子吳淑珍,扁說,「尪某 (台語,指夫妻)相欠債」,為了政治,「她已為我坐輪椅,我為她坐黑牢,也是應該的。」

扁案明宣判,為了避免出現事端,北市中正一分局將派150名警力進行維安,並對台北地院周邊的博愛路、重慶南路等道路彈性交通管制。

針對宣判結果,法界多認為扁會被重判,不可能獲釋,不過《壹週刊》昨報導,高檢署曾開會研擬將建請二審合議庭讓扁需付出重金才能交保,金額至少6億元,對此,高檢署發言人林邦樑昨未證實。

陳水扁在專訪答覆中仍一再對總統馬英九特別費案無罪,他卻因國務機要費被指涉貪污深感不平。以下是扁對於宣判、家人,以及會否再從政等問題的看法。

問我有無良心 這是包公辦案嗎

【問】如果您羈押獲釋,最想做什麼事?

【答】只要馬英九在位的一天,我不可能撤押獲釋,儘管我很想陪太太,推著她的輪椅到家對面的高美館綠地看夕陽、吹海風,來彌補我這輩子疏忽家庭的虧欠,但 那是mission impossible(不可能的任務)。因為我所以被羈押,是馬英九去年10月29日在總統府擴大輿情會報所作的裁示,後來周占春審判長去年12月12 日,及18日兩度把我無保釋放就被撤銷掉,換成找到一千年前宋朝「公使錢」判決馬英九特別費無罪的蔡守訓審判長,從去年12月29日羈押到現在。看延押裁 定充滿情緒性的語言,就知道蔡守訓他們恨死我了,9月11日的宣判一定會按照特偵組檢察官的求刑,判我最重的無期徒刑,而且繼續羈押。

【問】您預估一審判決結果將如何?對檢察官林怡君質問您是否有良心,您看法如何?

【答】當檢察官質問我是否有良心時,我在想這是宋朝開封府包公辦案的時空錯置嗎?《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規定,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 得認定犯罪事實,換句話說,有罪與否,應依「證據」,不是依「良心」,這是21世紀的法庭審判,不是古代宗教的道德審判。

【問】有媒體披露,指夫人吳淑珍要您認罪,您的公子陳致中以死相逼希望您認罪,這是事實嗎?您強調不知道妻子收錢,您對妻子有無怨言?是否後悔娶她?會覺得對不起兒女、孫子嗎?

我不後悔娶她 只是對不起兒孫

【答】媒體爆料指稱我太太要我認罪,不認罪就不再探視,甚至說我的兒子曾以死相逼,要我認罪云云,這是沒有的不實謠言。對我而言,我既未犯罪,何來認罪。 我太太來函說過去我的打鼾聲讓她無法入眠,現在雙人枕頭一人睡,倒是想念我的打鼾聲,不知何時才能再聽到。她說下輩子如果有機會再做夫妻,她一定會聽我的 話,不再任性了。都是她太任性才害我身陷官司,害得全家不得安寧。人講「尪某相欠債」,為了政治,她已為我坐輪椅,我為她坐黑牢,也是應該的。我不會後悔 娶她,只是禍延子孫,對不起兒女、孫子。不久以前,金大中前總統辭世,我太太來信特別講說,在金大中的喪禮,很多人去悼念他,包括北韓政府也派出代表團, 但金大中夫婦一生最不安的應該是他們的兩個兒子身陷牢獄之災。

【問】如果獲釋,您還會再從政嗎?過去您倚重的邱義仁在高雄隱居種田,您會效法他嗎?2012年,您會公開要求民進黨候選人挺您嗎?

【答】如果獲釋,我不會再從政。總統都做過了,再做「中華民國」總統是自欺欺人。我不會種田,但我可以擔任我太太的「特別護士」。切割策略是對黨、對同 志、對自己沒信心的懦弱表現。2012年,我不會公開要求民進黨候選人力挺我,但我不相信,要競逐2012年的民進黨總統候選人敢公開宣示可以不要「阿扁 們」的選票。


專訪附記
前總統陳水扁接受《蘋果》獨家書面專訪,答覆內容全文約4千字,《蘋果》僅因限於版面篇幅做文字刪節,並未改變文義,也不代表《蘋果》同意或反對扁的訪談內容。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30198/IssueID/20090910




扁憾幕僚跟錯老闆 細說羅文嘉 有愛也有怨

宣判前夕 《蘋果》獄中獨家專訪

2009年09月10日蘋果日報








曾幾何時
扁指他幫羅文嘉(舉手者)募經費,卻是他揹貪污罪名。圖為扁2005年替參選台北縣長的羅文嘉拉票。

【綜合報導】前總統陳水扁接受《蘋果》書面專訪時提及,「海外的錢全部都會捐出來充作公益慈善之用,全數賑災也是應該的。」對馬永成、林德訓兩位重要幕僚 因扁案而官司纏身,扁表示:「我只能說,您們跟錯老闆了,如果不是跟我,而是跟馬英九,早就脫身了。」而對於羅文嘉,扁指他幫羅募競選經費,如今他揹貪污 罪名。



【Q】身陷囹圄,是否有哪些事物讓您暫時忘卻身體的禁錮,尋得心情的解脫?

【A】失去自由的身體禁錮不會太好受,但「心」的自由則不受影響。比較韓國剛過世的金大中前總統,一生為韓國民主化奮鬥不懈,被綁架,4次被暗殺,入獄6 年,被判過死刑,4度參選總統,從47歲選到73歲才當選。我幸運多了,對台灣的民主化,我犧牲還不夠多,比起許多民主前輩,我被暗殺才1次,當總統前只 關8個月,所以卸任總統後必須「補關」,心情就坦然不少。

有人說我冤枉,這次的災民更冤枉,我無辜,這次來台的達賴喇嘛豈不更無辜?會落此下場,不用什麼大道理。當然,能夠收到家書,得悉孫子的生活點滴,都會讓 我開心,暫時忘卻人正位在1.86坪大的「總統套房」,孫子寄來的卡片,用英文寫「阿公,我愛您」「我天天在為您祈禱」,以及不同表情的古錐(台語,可 愛)照片,多少讓我一解思念之情。

【Q】李遠哲連署反對延長對您的羈押,但他提到有些事情您沒做對應該道歉,並請妻兒把錢送回來,您同意嗎?目前海外款項仍未匯回,處理的速度是否過慢?若把扁家海外款項匯回全數賑災,您看法如何?

【A】我去年8月14日就主動開記者會,就選舉經費申報不實,以及我太太在我不知情下把錢匯到海外,承認沒做對並公開道歉,同時願意把海外的錢全部捐出作 為公益使用。我的妻兒在今年1月第一次公開庭及記者會亦表達把錢送回來並道歉之意。另外我在獄中,寫給民進黨的一封信,也再度向我的黨、全體黨員及長期的 支持者致歉。

去年12月18日我兒子就向特偵組提報,接著並配合特偵組的要求,兒媳兩人無條件簽署同意把錢匯到特偵組指定帳戶,之所以還未匯回,我也很訝異。這些錢全 部被凍結,匯回愈快愈好。我看報紙是瑞士方面沒能完全配合,又變成我被延押的理由,對我及兒媳有何好處?7月28日,我在最後陳述時,曾公開表達,不要為 了沒收在海外的錢,一定要羅織洗錢罪名,縱使不是「不法所得」,海外的錢全部都會捐出來充作公益慈善之用,全數賑災也是應該的。

【Q】您對檢察總長陳聰明可能在扁案一審宣判後就辭職,有何看法?藍營有人認為他是您的暗樁。

【A】我在總統任內,支持陳定南部長成立查緝黑金中心,被批評為「黑機關」,仍支持其繼續存在,結果是辦我的國務機要費案,並起訴我的太太等多人;特偵組 也是在我的支持下成立的,原先提名的檢察總長是謝文定,但過不了立法院這一關,改提陳聰明就通過了,可見在立法院,陳聰明總長的關係不錯,應該有他個人的 「暗樁」才對。

如果陳總長是我的「暗樁」,為了自清自保,不得不在去年9月叫特偵組檢察官一字排開,宣示年底辦不出來就走人的決心,我是政治惡鬥的犧牲者,夫復何言,我 不認為陳總長何時請辭跟我有關,如果是在政治壓力下辦綠不辦藍,辦扁不辦馬,陳總長為展現風骨而辭職,我對他還有些許敬意。否則「聰明反被聰明誤」,作為 「馬前卒」,就太不值得了。

【Q】對過去非常倚重的幕僚馬永成、林德訓至今無法脫身,您有什麼感受?過去也被視為您政治上左右手的羅文嘉,曾表達希望您暫緩入黨,您覺得他是叛將嗎?


【A】日前我看到媒體報導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他的3位出納吳麗洳、劉靜容、徐玉梅明知「工作獎金」與「市長辦公室零用金」的支出用途並不相同,仍依馬市長 辦公室主任廖鯉的指示,製作不實之「工作獎金」領據17張用以申報特別費共85萬元,結果市長辦公室主任廖鯉沒事,3位出納則以成立偽造文書罪獲緩起訴處 分。對照我的國務機要費也有不實之「犒賞清冊」,則是構成總統及夫人,總統辦公室主任與出納共同貪污,實在「差很大」。對馬永成、林德訓兩位重要幕僚,我 只能說:「您們跟錯老闆了,如果不是跟我,而是跟馬英九,早就脫身了。」

羅文嘉希望我暫緩入黨,一定有他的判斷跟想法,我予以尊重。至於判斷是否正確,想法是否合宜就很難說了。如早期他在市府主張台北電台公共化,後來擔任立委 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我都言聽計從,其結果又如何,大家可以想看看。羅文嘉要選立委、縣長,我幫他籌募競選經費,挹注政治獻金,現在我揹負貪污罪名,不得 再入黨,也是我「歡喜做、甘願受」。

【Q】您曾認為蔡英文領導的民進黨中央,在您的案件上不夠關心,您希望她再做些什麼?過去黨中央曾一度閉口不談扁案,您是否有被孤立的感覺?

【A】蔡主席只要做到把民進黨的氣勢帶起來,就是對我最大的關心,最有力的聲援。主席要有雄心大志,立下2012年重回執政的「531」目標,2009年年底贏得5個縣市長;2010年年底贏得3個院轄市長,2012年年初贏得立法院第一大黨。

【Q】8年總統任內,您自認有哪些事恐怕做錯了?

【A】我在寫給自己的一封信,對過去8年執政哪些事恐怕做錯了,有一番的剖白(參見《關不住的聲音》第276頁~第287頁。編按:扁在書中列出自己認為的8個錯誤,包括沒有宣布台灣獨立,沒有認真推動轉型正義,不該辭掉黨主席,沒約束太太,不該踏上政治這條路等。)
我只講一點,如果我跟菲律賓前總統艾奎諾夫人一樣,在就任總統之後,宣布新政府是「革命政府」,立即制定「台灣新憲法」草案並交付公民投票通過,再成立台灣新國家的「民主政府」,又會怎麼樣?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29969/IssueID/20090910

Source: Taiwan Army

2009年7月29日 星期三

《最後言詞辯論》扁:向人民報告 歷史見證

新聞快報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09/07/29, Wednesday
〔記者林慶川、林俊宏、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被控貪污、洗錢案,昨召開辯論終結庭,扁將向法院最後陳述及抗辯的機會,定位為「向人民、歷史報告」,他在庭上說,「不能死得不明不白,要讓大家作歷史見證」;並說,法官周占春兩度無保裁定他釋放,後來換法官,這是違憲、也違反法官法定原則。

扁在深夜近十時才開始答辯,預計對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等案一一答辯,但截至凌晨零時,還在對國務機要費部分陳述,由於開庭一整天,審判長蔡守訓及公訴檢察官都露出疲態。

扁拉李打馬嗆宋 作為公款使用對照組

扁昨天顯然有備而來,答辯時拿著多張寫著密密麻麻資料的A4大小紙張,抗辯主要採取拉李(李登輝)打馬(馬英九)嗆宋(宋楚瑜)的策略,細述他們以前使用公款的作法,作為自己犯行辯駁的「對照組」。

扁案昨上午九時卅分開庭,扁都沒說話,由公設辯護人曾德榮和唐禎琪為其答辯,扁一整天都在座位上勤作筆記,直到晚上九時四十分左右才「上場」。

扁一開始詢問審判長蔡守訓:「有沒有時間限制?」蔡回:「沒有。」扁說:「我知道我講什麼也沒有用,不過,我堅持一定要講話,誠懇地向人民報告。」「我必須留下歷史紀錄,讓大家知道我怎麼死,不能死得不明不白,將來讓大家作歷史見證。」

對檢察官指控他把錢匯往海外違法,扁表示,宋楚瑜當省長和前總統李登輝都分別透過人頭匯款三.八億元和十六億元到美國和新加坡,宋、李有事嗎?為何差這麼多?這就是司法轉彎。

他接著花了近一個小時,挑出馬英九特別費案在各審級判無罪的理由,強調司法標準不一。他反諷蔡守訓,指蔡為了判馬無罪,不惜找來一千年前的宋朝「公使錢」法制,說明領據列報特別費性質,可說「用心良苦」,而各項前後不一的作法,就是為了判扁有罪,「昨是今非,令人不解!」

他也說,自己總統任內自動減薪一半,八年任內就少領四千萬元,當年國安密帳有近四十億元,也是自己主張繳回國庫,「若一年只要污一億,六年就有六億。」

貪污國務費指控 扁稱是不可承受之重

扁強調,八年總統任內,包括減領的薪水歸公及慈善捐款、機密外交等因公支出,差不多就有十五億元,「說我貪污國務費一億零四百一十五萬元,這是不可承受之重」。

他也指出,馬特別費案中,法官認為,有無實際支出,應以全部任期為觀察,因此,馬無罪,即所謂的「混同理論」,但自己的錢混在一起,就不行,「難道新台幣上還要寫上名字嗎?」

扁也對昔日同志施明德語多指責,他抱怨,捐給施四百五十萬元,施竟說他貪腐,還發起倒扁活動,質疑施「他的良心會安嗎?真的不值得」。

陳幸妤偽證案分案 將先處理限制出境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女兒陳幸妤、兒子陳致中及女婿趙建銘,和前一○一大樓董事長陳敏薰共五人涉嫌國務機要費的案外案偽證案,台北地院昨天電腦分案,受命法官為沈君玲,審判長陳興邦,陪席法官李家慧,合議庭已決定八月三日首度開庭,優先處理陳幸妤限制出境案情。

2009年7月16日 星期四

批北所誤診 扁提抗告要求交保

新聞快報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09/07/16, Thursday
〔記者劉志原、孫友廉/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昨晚八時,對第三度遭延長羈押案抗告,要求交保,高等法院最快本週裁定;扁昨出庭,更痛斥台北看守所誤診,他說,肌腱炎被診斷為骨折,且「打的石膏也比孫子勞作還難看」,扁強調,不要以沒死人就沒事,審判長蔡守訓回應,會請北所注意。

台北看守所則表示,上週六所內醫師跟陳水扁說明X光片,就研判腳傷可能屬舟狀骨骨折,或是舟狀骨增生附骨,導致肌腱發炎的兩種情形。

對扁批評所內醫師打的石膏難看,北所表示,應沒有那麼差,上週六早上第一次打石膏,採傳統石膏,重量重,角度確實有點問題,陳水扁反映不舒服,當天下午就拆掉重打,改用輕石膏,扁當場就說比較好,從這幾天扁的行動來看,病情已有改善。

列舉五大理由 說明無羈押必要

扁昨晚退庭後與公設辯護人曾德榮、唐禎琪討論抗告書內容約一小時後才還押,晚間正式向台北地院遞交抗告書,由北院送交高院裁定。

抗告書共十三頁,扁列舉五大理由說明沒有羈押必要,對於海外五億七千萬元資產,扁認為是因遭瑞士凍結,對方又不願與台灣司法互助而匯不回來,與他要逃亡無關,律師上節目,是他們的言論自由,不能當成押人理由。關於他辦護照,扁強調當時已遭境管,怎會逃亡,且本案證人已詰問完畢,無串供滅證可能。

扁說,上週五開延押庭時,他腳就很痛,但他擔心會被說成是為影響延押庭,因此不敢報告,直到回北所痛得受不了才報告,照X光後,醫生判定是舟狀骨骨折,還打上石膏,但週一下午,北所竟告訴他是肌腱炎。

對三度延押,扁說,裁定書說他渲染心臟病病情,自己在台北市長任內,有一次赴花蓮參加活動,當晚心臟痛到「哀爸叫母」,差點死掉,的確有心臟病史,但法院卻認為他渲染病情,這次他一定要說明腳傷狀況,以免被認為「黑白講」再度延押。

扁昨天坐輪椅、著白襯衫、深藍短褲、左腳穿藍白拖、右腳踝則打上石膏出席庭訊,他以卅分鐘陳述傷勢,強調因遭北所誤診,要帶著石膏向審判長蔡守訓說明,上午拒絕所方拆石膏。扁指控北所把他當白老鼠,腳痛原因也一再變,根本是「烏魯木齊」。

台北看守所則強調,扁進入台北看守所後曾有的病痛,都依據醫學檢查及陳水扁說明病情,交由醫師專業處理。至於公設辯護人聲請戒護就醫,北所表示,一旦收到聲請資料,就會交由醫師專業研判有無需要。

扁在向蔡守訓陳述完腳傷後,就對蔡守訓說,為促進訴訟,接下來你的問話我都不答,以免被說「干擾審判」。北院今將傳喚同案被告陳鎮慧及吳淑珍出庭。

2009年7月13日 星期一

歐台會要求停止對陳水扁的不當羈押

新聞快報 - 新聞快報
作者 南方快報/綜合報導
2009/07/13, Monday
歐台會認為獨立的司法機關在行使職權偵辦案件時,應依據法律的實質規範,也應在程序上恪遵「程序正義」的要求。各種法定的職權,若不是在「必要性」與「符合比例」的程度下作為,就是濫權。

圖一己方便的濫權,不僅戕害人權,更是造成人民對於法治運作的質疑與不信任;枉顧人權且充滿爭議的羈押行為,更是嚴重破壞司法的威信。然而,近期在陳前總統的案件中,我們觀察到以下幾點:

一、檢調單位採用雙重標準與個人政治動機選擇性辦案

陳前總統在還沒有被正式起訴下,即被限制出境甚至被扣上手銬、收押禁見,然而,當馬英九在被正式起訴貪汙罪時,不僅沒被收押,甚至還可以自由地出境到新加坡訪問。此一雙重標準已嚴重破壞司法的威信,令民眾對於司法的公正難以信服。

二、違反偵查秘密原則 特偵組於偵查過程不斷「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要求,透過輿論公審,未審先判,藉媒體名嘴及社論來為其辦案的正當性助勢。法務部部長王清峰更是直接於媒體評論個案,並指揮檢方辦案方向。

三、案件審理中違法、違憲更換法官 承審法官周占春竟在中途遭到撤換,如此違反法定法官的原則,以司法行政直接干預審判,更是讓程序正義的基石完全崩塌。

四、以各種荒誕不羈的理由進行羈押 接替的蔡守訓法官其合議庭,隨即以各種荒誕不羈的理由進行羈押,包括:堅持不認罪、申請入黨、接受媒體採訪、出書、絕食、不配合司法等,完全不符合羈押要件的理由,無限期的羈押陳前總統,並直接剝奪其就醫及接受身體檢查的基本人權。此不當的羈押已超過兩百天, 如此做法已完全背離法律的無罪推論原則。

五、侵害人權 台北看守所以「開會通過」的決議,禁止會客一天,停止運動三天,並且拿走電視機與收音機來「懲罰」陳前總統的絕食抗議。在陳水扁還未被審判確定有罪之前,台北看守所無權懲罰陳水扁先生。而此草率且蠻橫的作為已嚴重地侵害到陳前總統的基本人權,絕非法治國家應有的現象。

基於上述幾點,歐洲台灣協會要求:

一、立即停止對陳前總統的羈押;
二、司法機關須踐行人權與法治的理念,徹底棄絕這類羈押濫權而無必要的爭議行為;
三、政府並就近來檢調違法離譜的侵害人權、破壞法治的行為追究責任。


    歐洲台灣協會聯合會會長 何章獻

Source: 南方快報

2009年7月11日 星期六

城仲模:扁無構成羈押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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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央社
2009/07/10, Friday
〔中央社〕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前總統陳水扁的延押庭,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到庭旁聽。城仲模表示,刑事訴訟法關於羈押要件,「(陳水扁)都沒有這些情況,羈押幹嘛」。

城仲模今天與多位民進黨籍立委一同坐在法庭後方旁聽。由於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曾證稱,陳水扁任內曾邀集「司法先進」到總統府研商官司與釋憲,城仲模現身旁聽,引起媒體關注。城仲模旁聽完後,隨即低調離開法庭。

城仲模答覆中央社記者訪問指出,他與陳水扁沒有交誼,今天純粹是因看了先前媒體對扁案相關報導,基於關心司法人權及陳水扁的身體才來旁聽。旁聽後覺得「感慨萬千」,因為沒想到10年前推動司法改革,10年後看結果,竟發現還有那麼多缺失,如果真要評論,他今天就可以寫10萬字。

他雖然表示不方便談論個案,但仍指出檢察官公訴時竟拿稿照唸,還拿前遠航董事長崔湧棄保潛逃的例子做延押理由,「怎麼會這麼粗糙」;合議庭的素質也待提升,尤其刑事訴訟法第101條對羈押有明確規定,「(陳水扁)沒有這些情況,羈押幹嘛」。

城仲模表示,司法應超脫政治糾紛與漩渦,但這一年來的司法明顯出了狀況,他認為以台灣目前處境,只有人民力量出來,才能讓情勢出現扭轉。

Comment: 嗯!城仲模站出來...是要等李登輝站出來才放人?

第三度延押庭 扁:有押無放 已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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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由時報
2009/07/11, Saturday
〔記者楊國文、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昨日針對前總統陳水扁召開第三度延押庭,公訴檢方舉遠航掏空案前董事長崔湧棄保潛逃為例,指扁逃亡之虞等羈押原因仍存在,但遭公設辯護人指為「荒謬無理」,應當庭釋放扁。

扁甚至說,國安人員二十四小時保護,像是「魔神仔」,是「甩不開的」,若崔湧是他,不可能潛逃,若要將崔湧例子強加在他身上,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結果最快下週一出爐

庭訊近中午結束,審判長裁示:「陳水扁還押」,裁定結果最快下週一出爐。

扁因左腳踝出現腫脹,進入法庭時一跛一跛,扁表示,前兩次延押庭中,在場的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林?慧都說需等到證人全部詰問完畢,才無羈押必要,目前已詰問完畢,「不曉得特偵組檢察官說話算不算數」、「若出爾反爾,我也無話可說」。

扁表示,有媒體說十日不會有裁定結果,以前兩次延押庭當天未裁定的經驗,結果已很清楚,兩位公設辯護人不必再說了,很多人說落在蔡守訓手中,有押無放,套一句法律用語:「已沒有任何期待性」,「乾脆聽檢方的決定好了」。

公設辯護人曾德榮說,扁最近庭訊採不答辯等「四不一沒有」緘默原則,這是防禦權的行使,不能認定有阻礙訴訟,否則有押人取供之嫌,也不能因扁曾任八年總統,卸任仍有影響力而一直羈押扁,「否則是違法的」。

庭訊尾聲,審判長蔡守訓針對是否要返還國務機要費扣押物,訊問當時簽名向法院聲請的陳水扁意見,扁說,他已不是總統,也不可能再聲請返還該批扣押物,扁還撇清說,並無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所說,曾邀請「法界先進」等人到總統府會客室共商是否聲請返還扣押物,或補核定為絕對機密等事。

昨日法院外有兩、三百名挺扁民眾聲援,高喊「司法不公」,要求合議庭應釋放扁,警方曾舉牌警告解散,所幸未造成嚴重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