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0日 星期四

謝志偉:選務接手人員已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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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由時報
2007/12/20, Thursday
〔記者邱燕玲、范正祥/台北報導〕地方政府若違法執行二階段投票,中央將派人「接管」?新聞局長謝志偉昨強調,「不是行政院接管」,而是中央已準備好一批選務人員,地方若違法執行二階段投票,「撤換地方縣市選務主委」是可能選項之一,屆時中央可予以移送法辦並撤換,改派選務人員接手。

選前撤換送辦二階段選務人員

謝志偉並強調,撤換違法執行二階段投票人員「選前就會做」,至於是選前幾天?謝說,這還要根據選務推算。他也說,下週一就會有結果。

謝強調,舉凡非執行一階段的每一個選務環節上的人員,選舉當天都不會出現在投開票所裡,絕不可能讓這些人執行一個非法的動作或命令。

行政院昨召開院會,院長張俊雄強調,依公職選舉罷免法及公民投票法相關規定,二○○八年兩次選舉及公投,「都是中選會權責,地方選委會與中選會之間是隸屬關係,非地方自治事項」,地方選委會所做決議二階段領投票,「此決議依法無效」。

謝志偉並指出,政府為了讓選舉投開票作業平順、「保障合法,排除非法」,選前就會排除二階段投票的違法情況出現。對於基層選務人員,中央也會「軟硬兼施」。

謝志偉表示,「軟」的方式是讓選務人員充分了解資訊,讓他們了解採二階段可能會讓自己受到傷害,近期內中央將與基層選務人員溝通;「硬」的方式包括公務員懲戒法、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謝志偉同時透露,已有基層選務人員抱怨有「被威脅」的情況,因為部分縣市對選務人員表明「執行二階段投票者從優獎勵」,他批判這根本就是獎勵違法。

至於中選會主委張政雄說「選舉有效、無效問題,由中選會於選後一週內合議認定」,謝志偉表示,這是基本常識,爭議票本來就是這麼處理,且張政雄講的是選舉有效、無效的認定,不是指二階段投票有效、無效的認定,政府不會讓「一國兩制」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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