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 星期二

旭日之丘第一千篇紀念文

話說本格開張至今,這篇是第一千篇文章,本來應該好好撰文紀念的,但Freddy這篇「馬英九,你是台灣人的國仇家恨!!」太精彩,不如利用這篇紀念一下:


馬英九,你是台灣人的國仇家恨!!

我們終於清楚看到,人民選出來的總統,會如此對待人民,

毫不手軟的暴力對待;用司法暴力的對待;用警察暴力的對待;用媒體暴力的對待,堂而皇之地用國家
之名暴力對待人民!

雲林檢調單位於十一月四日凌晨六點,未經約談調查程序,便大舉搜索雲林縣政府縣長室及縣長官邸,並立即拘提蘇治芬縣長;歷經十多小時的疲勞訊問,五日凌
晨􀀔點,雲林地方法院裁示交保候傳,蘇治芬為示清白放棄交保,高舉被銬上的雙手步入警車,絕食超過200小時,直到無保釋放。

陳雲林來台期間,台灣公民體驗了「戒嚴傳統,全新感受」中國國民黨政府縱容(命令)警察在台北城公然以暴力侵害人權。在圓山飯店週邊,看人拿攝影機、相
機就搶奪抬離,在國賓飯店週邊封鎖交通,看人穿具有抗議理念的􀀵恤就拉去撞牆、強行拖離;看人舉旗子(不論是國旗或雪山獅子旗)就沒收折斷!在行政院
前,薛香川試圖用威權語言打發學生不成,

出動警察強力架離靜坐學生;新竹科學園區上班的公民得被檢查證件、在高速公路行駛的車輛得被警察在交流道檢查後車廂!連上揚唱片放音樂,分局長李漢卿竟
公然違法帶隊侵入民宅,強迫停放音樂,硬拉下鐵門,到現在態度依然囂張,高呼自己還會再做一次!

這個政府用拒馬隔開人民、用警棍痛毆人民、用司法迫害政敵、用優勢警力架走學生,讓台灣陷入更深層的對立與不信任,挑起台灣人民的恨。你可以把責任推給
敵對陣營,可以把你所畏懼的政敵銬入鐵牢禁錮,可以把手無寸鐵無力反抗的人民毆打傷害。你最好準備更多監獄,準備更多手銬,成千上萬個手銬,因為,我們
已經準備好了,所有渴望自由的台灣人民都準備好了,準備抗暴,請將我們的雙手戴上手銬!請把我們押入牢籠,因為,我們已準備好,隨時用肉身迎向警棍,準
備好被國家暴力的對待,因為,這個政府,現在就是如此對待人民!

你們儘管宣稱我們是暴民,儘管用藍綠切割我們,儘管用國家暴力剝奪我們的言論、集會遊行自由;儘管不顧司法程序正義,將政敵一一關入大牢,你們儘管用
「挺兩天就過去了」對待廣場上的學生,儘管用華麗的言詞、無辜的表情包裝威權、邪惡的本質,我們只是再次認清你們的真面目!
不用任何政黨指揮或指導我們,我們已經清楚看見國家暴力的展現,已經親身體驗中國國民黨的戒嚴傳統,已經明確感受馬英九全面的暴政統治、司法迫害、警察
暴力,人民彼此的對立,人民對統治者的恨,現在被你完全挑起!

馬英九,你是台灣人的國仇家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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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05年的9月26日,我發了第一篇文章,當時非常的單純,就只是想紀錄自己孩子的成長過程,當時多麼的滿足,工作上軌道,也獲得好評,小孩剛出生,世界看起來多麼美好。

所以部落格裡都是一些小孩照片、旅遊紀錄,還有後來開始變成主力的讀書心得。

但社會在變。藍營長達八年的抹黑謾罵撕裂與仇恨,讓社會漸漸變質,我們看見民主在一次又一次的選舉當中逐漸失守,執政的民進黨自己不長進,面對邪惡的國民黨集團毫無招架之力。

實在是看不下去了,所以最近很多人的掙扎,我也有過(雖然只有一下子,這種是非問題根本沒啥好考慮的),然後我開始寫社會評論文章。

其實我很早就開始寫這些東西,只是都在一些論壇面,這些地方很容易變成吵架,議題也很難延續,但至少不會延燒到自己blog。不過我後來覺悟了,戰場應該是由自己主導才對,而最能主導的地方不就是自己blog?在也沒有把戰場開在自己blog更方便的地方了,對手在這裡隨我要殺要剮啊!

部落客能在網路上發揮多大影響力呢?我不知道,年初台灣派部落客超乎想像的成功網聚是個啟發,也許我們除了傳統的政治手段之外,還能有新的管道。實際上也證明我們能有一定的影響力,至少在年輕族群以及國際資訊流通上面是成功的。

但面對這樣一個邪惡的政黨,面對馬英九這樣的邪惡之子,這是絕對不夠的,面對全面的暴力統治,反擊也不可能只有和平手段,畢竟那是神才做得到的,而我可是一點也沒興趣當神。

那些只會唱著和平高調的人,請問你是神嗎?我不是,所以我很認份的會在必要的時候選擇以人類的行為來回應國家暴力。

這是第一千篇文章,不知道第兩千篇會長什麼樣子,是終於可以回去寫些生活小故事,好好過著和平、自由、尊嚴的日子,還是根本就被抄台?

我不知道,但我會繼續寫,只要活著一天,和平的喜悅要寫、自由的血淚要寫。

第一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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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生活雜想


接下來獨裁黑手要伸到哪裡去?人二復活?
從噗浪上看見一個讓人憤怒的消息,在是不吐不快啊!

大家先看一下這個連結,這是南投地方法院檢查署網站上的文件資料,可不是隨便講的,而完真的會發脾氣啊!

簡單說政府要全面干涉企業經營了,還直接插手董事會勒!請問這樣吃像好不好看?藍丁們要不要跟我解釋一下?



有關建置企業反貪網絡,前揭研究報告提出下列建議,作為我國政府相關單位決策之參考:

一、公司治理機制改革之必要性:

獨立董監事改由政府主管機關指派, 依據我國現行公司治理之規範,獨立董監事的設立為必要條件,然在實務上,我國上市公司所謂之獨立董監事,有多少成分「獨立」是相當存疑的,主要原因為這些 董監事均由企業經營者任命,加上以講究「關係」為主的企業經營模式,以及家族式企業為主之企業體系,獨立董監事往往因而成為企業經營者之橡皮圖章。有鑑於 此,為有利獨立董監事獨立行使職權,獨立董監事之任命宜檢討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