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

週刊爆圖利 杜麗華提告

新聞快報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09/10/22, Thursday
週刊稱杜以1.4億固樁

〔記者游太郎/花蓮報導〕國民黨提名的花蓮縣長候選人杜麗華,被壹週刊爆料於九十六年任花蓮縣政府農業局長任內,赴加拿大考察找廠商當翻譯同行,隨後在招標評選時擔任召集人未迴避,有圖利廠商之嫌;杜麗華昨天至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控告壹週刊加重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並求償一億元,勝訴後將捐做花蓮縣公益基金。

昨天出刊的壹週刊爆料,杜麗華九十六年三月擔任縣府農業局長期間,赴加拿大考察,找廠商當翻譯同行,返台後,即取得十月赴加拿大「花蓮縣優質農特產品整合行銷」標案,杜麗華擔任標案的召集人兼評選委員,未自行迴避有圖利廠商之嫌。

杜麗華昨在競選總部主委葉金川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除澄清這是有心人士利用媒體惡意抹黑、誣衊的選戰伎倆外,並前往花蓮地檢署按鈴控告壹週刊。

杜求償1億元 願捐公益基金

杜麗華說,壹週刊報導的內容,在黨內初選時就有類似黑函在外散布,她一直不予理會,實在不了解這封向檢調單位檢舉的黑函,為何會出現在壹週刊的報導?她對媒體不實報導感到痛心。

她說,當時只是縣府單位主管,上有長官、下有承辦單位,又有主計單位在審核監督,農業局相關經費的運用均依法行政,如何能便宜行事?

葉金川說,競選總部已掌握有心人士前往台北與雜誌接觸的經過,誰在主導散播黑函,總部相當清楚,近期可能會有第二波的黑函出現,已密切注意中,為了不打口水戰,將全部交律師處理,不再回應。

花蓮縣長謝深山昨接受議員質詢時,對杜麗華「經費都是長官親核」的說法回應說,基本上縣府對所有經費和預算均依法行政,只要是他親手批的預算,會全權負責,但如果是部屬或承辦單位依權責批核,過程中涉及貪瀆或違法事項,他也會概括承受,就他對爆料內容的初步了解,在程序上應該符合規定,但是實質上是否違法他並不清楚。

此外,週刊還指稱,杜麗華為縣長選舉預作準備,去年以擴大內需預算直接撥款補助縣農會、產銷班,金額高達一億四千餘萬元,廣結善緣,籠絡地方。

杜麗華則辯稱,「去年努力向中央爭取到擴大內需方案特別預算三.八億元,但錢爭取來後,最後的分配不是我,去年十月底被調職後,才分配底定」。

縣府昨則以新聞稿澄清說,九十七年向中央爭取擴大內需方案農業部分計新台幣三億零五百萬元,分別在去年八、九月間陸續提送計畫書至農委會核定,辦理採購發包,截至去年十月底止,杜麗華任內計畫核定有四十七件,只剩八件尚未發包,杜麗華所述與事實有所出入。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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