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6日 星期四

批北所誤診 扁提抗告要求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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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由時報
2009/07/16, Thursday
〔記者劉志原、孫友廉/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昨晚八時,對第三度遭延長羈押案抗告,要求交保,高等法院最快本週裁定;扁昨出庭,更痛斥台北看守所誤診,他說,肌腱炎被診斷為骨折,且「打的石膏也比孫子勞作還難看」,扁強調,不要以沒死人就沒事,審判長蔡守訓回應,會請北所注意。

台北看守所則表示,上週六所內醫師跟陳水扁說明X光片,就研判腳傷可能屬舟狀骨骨折,或是舟狀骨增生附骨,導致肌腱發炎的兩種情形。

對扁批評所內醫師打的石膏難看,北所表示,應沒有那麼差,上週六早上第一次打石膏,採傳統石膏,重量重,角度確實有點問題,陳水扁反映不舒服,當天下午就拆掉重打,改用輕石膏,扁當場就說比較好,從這幾天扁的行動來看,病情已有改善。

列舉五大理由 說明無羈押必要

扁昨晚退庭後與公設辯護人曾德榮、唐禎琪討論抗告書內容約一小時後才還押,晚間正式向台北地院遞交抗告書,由北院送交高院裁定。

抗告書共十三頁,扁列舉五大理由說明沒有羈押必要,對於海外五億七千萬元資產,扁認為是因遭瑞士凍結,對方又不願與台灣司法互助而匯不回來,與他要逃亡無關,律師上節目,是他們的言論自由,不能當成押人理由。關於他辦護照,扁強調當時已遭境管,怎會逃亡,且本案證人已詰問完畢,無串供滅證可能。

扁說,上週五開延押庭時,他腳就很痛,但他擔心會被說成是為影響延押庭,因此不敢報告,直到回北所痛得受不了才報告,照X光後,醫生判定是舟狀骨骨折,還打上石膏,但週一下午,北所竟告訴他是肌腱炎。

對三度延押,扁說,裁定書說他渲染心臟病病情,自己在台北市長任內,有一次赴花蓮參加活動,當晚心臟痛到「哀爸叫母」,差點死掉,的確有心臟病史,但法院卻認為他渲染病情,這次他一定要說明腳傷狀況,以免被認為「黑白講」再度延押。

扁昨天坐輪椅、著白襯衫、深藍短褲、左腳穿藍白拖、右腳踝則打上石膏出席庭訊,他以卅分鐘陳述傷勢,強調因遭北所誤診,要帶著石膏向審判長蔡守訓說明,上午拒絕所方拆石膏。扁指控北所把他當白老鼠,腳痛原因也一再變,根本是「烏魯木齊」。

台北看守所則強調,扁進入台北看守所後曾有的病痛,都依據醫學檢查及陳水扁說明病情,交由醫師專業處理。至於公設辯護人聲請戒護就醫,北所表示,一旦收到聲請資料,就會交由醫師專業研判有無需要。

扁在向蔡守訓陳述完腳傷後,就對蔡守訓說,為促進訴訟,接下來你的問話我都不答,以免被說「干擾審判」。北院今將傳喚同案被告陳鎮慧及吳淑珍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