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8日 星期二

貪腐的證據是報紙

formosa20082009/07/28
「檢拿剪報批貪 珍:媒體辦案 《自由時報》」
「中國時報:扁案攻防 檢:貪婪最後防線是司法 中央日報」
「馬回胡電文 「民國」不見了《自由時報 政治》」
「自我閹割 對等成空話 《自由時報 政治》」
「李文忠:民進黨應以開放態度面對兩岸《中央社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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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拿剪報批貪 珍:媒體辦案 《自由時報》」

貪腐的證據,只剩下報紙?!

「中國時報:扁案攻防 檢:貪婪最後防線是司法 中央日報」

似是而非的檢方。沒錯,如果有貪腐,司法應該有所作為。但是有沒有貪腐,不能夠用入罪來證明啊!「罪」只能是果,不能當貪腐的「證據」啊。

檢方這個發言邏輯,是暴露了自己急於將扁家入罪的「未審先判」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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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回胡電文 「民國」不見了《自由時報 政治》」

馬在回電中的日期則以「九八(二○○九)」,未用「民國」,署名也以「馬英九」自稱,無任何職稱。
不談九五(之尊),談九八。

「自我閹割 對等成空話 《自由時報 政治》」

據悉,馬總統回電中,想要留下「民國」字眼,測試對岸互不否認底線,結果中國始終堅決不接受「民國」、「中華民國總統」等字眼,
回函還要人家同意怎麼寫?苦憐啊,兒皇帝也這麼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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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忠:民進黨應以開放態度面對兩岸《中央社 政治》」

有些人,應該去加入中國國民黨,可能比較不會鬱卒。頂多是「台灣獨立的部份」不太一致而已。但也沒關係,去當國民黨的"本土派"(如果有的話),去當國民黨的烏鴉嘛!這樣不是對台灣更有力嗎?幹嘛留在民進黨內才能愛台灣呢?
□ 〔 資料來源: FormosaOrzNews | 引用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