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4日 星期二

「你會死得很難看!」

「你會死得很難看!」
新聞快報 - 新聞快報
作者 金恒煒
2009/02/24, Tuesday
「扁案」律師鄭文龍與石宜琳公開「特偵組」偵訊光碟內容,黑盒子一經打開,駭人聽聞到不可思議;誠如《紐約時報》所質疑:全世界法學專家都議論台灣起訴陳先生是否有遵守法治。(二月二十日○九年)「特偵組」違法亂紀,又提供了另一證據,而且鐵證如山,不容狡辯。

用「特偵組」檢察官的兩個用語,可以概括他們威迫利誘的手法:一個是「你會死得很難看」;一個是「不要破掉」。前者可以拿偵訊陳鎮慧、李界木為例;後者可以用偵訊辜仲諒為例。這是繼檢察官模仿「扁戴手銬秀」之後的又一司法奇觀。

「特偵組」偵訊陳鎮慧最令人髮指的是形同「私設刑堂」,檢察署事務人員進入偵訊室,竟而可以公然的宣布:「先離開!這邊不要錄音、不要錄影」,而且重複宣告!果然,畫面停止、斷裂。明顯的置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必須錄音、錄影」於不顧。

接下來猶如蓋世太保的作為,才叫可怕。斷訊之後影像重啟,進來了檢察官林?慧,偵訊室只有兩人,形成「一對一」局面;既無法警,也沒有書記官,更無律師在旁。林對陳「密談」二十分鐘,陳鎮慧先掩面大哭,林檢察官還遞面紙;結果,陳鎮慧解除羈押禁見、無保釋金。林?慧的作為,並不新鮮,有一專有名詞曰「震撼良心法」(by methods that"shock the Conscience"),美大法官判定違憲;林用此手法把陳弄哭,藉此取得希望取得的證據。可恥不可恥!

「特偵組」對另一被告李界木固然威脅恫嚇備至,比起陳鎮慧還算客氣一點。為什麼獨獨用如此嚴峻手法對待陳?原因很簡單,陳鎮慧學歷不高,不過高職;職位不高,不過會計;既沒有社會歷練,也沒有政治經歷,「特偵組」略施「囚犯兩難」手法,陳鎮慧不被嚇哭、入彀才怪。

不過比起辜仲諒來,李界木處境的堪憐「馬上」現形。朱朝亮、李海龍、吳文忠三位檢察官像三個閻羅王般,不避諱的用「引導式」發問(leading question),非要讓李界木「咬死」扁不可。李界木不遵從「特偵組」所設定「是總統敲定的」,而且強調是「大家共識」,兩段話都沒說完,一再被打斷,被扭曲。明顯的是,李界木的回答不能如「特偵組」之意,李海龍竟而威嚇說:「你會死得很慘!」「特偵組」的惡形惡狀無所遁形。

辜仲諒的部分最有趣了,不見「刑堂」,也沒有「驚木」,同樣的朱吳「哼哈二將」變成辜家大少的babysitters:一方,慈眉善目;另一方磕頭如搗蒜。朱朝亮說:「辛苦了…感謝你回來」,辜仲諒一路「稱謝」。吳文忠說:「供詞一次搞定」,「不要變成不一致」,不然「將來很累」,朱朝亮覆述「別人怎麼講」,然後要辜「印證一下」。辜仲諒當然「聲入心通」,回答說:「我懂你的意思,至少我要幫忙,不能幫倒忙」,朱朝亮的接腔則可圈可點:「不能幫倒忙…〔不然〕就破掉了。」注意,「不能破掉」不是「串供」是什麼?不是「設局」是什麼?不是「入罪」是什麼?通緝犯的辜仲諒成為「特偵組」的「上賓」,「暗盤交易」沒鬼嗎?

台灣的「司法」儼然成為「黨國私法」,不只「私法治國」而且是「黑道治國」,順我者生逆我者死,非要把扁「坐死」不可。扁律師展示的「光碟」不過「冰山一角」,不知道還有多少骯髒事沒有曝光?鄭、石兩位律師勘驗光碟之後,認為這些被告、證人的「口供」沒有「證據能力」;但問題可能更嚴重。「特偵組」違反「適當程序」,形同崩解司法的基石,「扁案」豈能「成案」!所以「特偵組」必須退出,「扁案」從零開始。

(作者金恒煒為《當代》雜誌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