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6日 星期四

扁案開庭 法院裁定陳水扁還押看守所

扁案開庭 法院裁定陳水扁還押看守所
新聞快報 - 新聞快報
作者 中央社
2009/02/26, Thursday
〔中央社〕前總統陳水扁今天出庭表示身體不堪庭訊,律師也再為陳水扁聲請停止羈押。合議庭傍晚裁定,先將陳水扁還押看守所,未來是否延押或改採替代方式,合議庭會另行評議。

台北地院24日、25日、26日三天連續開庭,先前兩天開庭過程分別長達10和13小時,陳水扁今天上午一開庭就表示身體受不了,律師則從上午起就不斷提出停止羈押的聲請。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下午臨時諭知,將準備程序庭改為評議是否停止羈押陳水扁。

經過近3小時開庭,蔡守訓於傍晚做上述裁定,結束今天的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