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4日 星期五

我看台灣週報

《台灣週報》的聯絡地址正是二○○四年發行「非常光碟」的林一方工作室,可見他們有一定的透明度;他們的言論若有觸犯法律,事後當事人自可依法追究,不應該未審先判,表現出「防患未然」或連根剷除的戒嚴心態。

過去之所以有「非常光碟」,無非是大眾媒體的政治傾斜太過離譜,所以有小眾媒體出來「替天行道」,進行顛覆主流媒體的工作。坦白說「非常光碟」若要有效,完全要看主流媒體是否偏頗無度而定;民進黨執政已經進入第八年,媒體生態經過一些矯治,至少這兩三年以毒攻毒,某種程度已發揮平衡、嚇阻的效應,何況已經有亦正亦邪的壹週刊,此時此刻是不是有必要採取《台灣週報》這種打游擊的方式,來為長昌配助選?確實有斟酌的餘地。

尤其選戰策略馬虎不得,長昌總部以外不適合另立發砲中心,所以謝陣營極力撇清,還呼籲大家對《台灣週報》不要拿不要看,是可以理解。

不過,馬蕭總部和國民黨立委捕風捉影,將王默三過去曾經推崇徐國勇的「歷史」,用來證明王默三和謝長廷關係密切。這種論證方式恰好是他們(一貫自以為站在名門正派立場而)認為「不入流」的小眾媒體慣用的方式,他們有什麼資格批評《台灣週報》?三月七日馬英九在第二場電視政見會上還說,謝長廷每天開記者會只做兩件事,一是扭曲他的政策,二是攻擊他及他的家人,事實上不論是一中╱共同市場的討論,或是總統候選人有沒有美國綠卡的追究,都是非常重要的競選議題。

至於,蕭萬長女兒的豪宅來源,周美青過去在哈佛燕京圖書館是不是基於「年輕人的愛國心」做了偷報紙或偷雜誌的事,如果是小事,由《台灣週報》這種小眾媒體來追查,誰曰不宜?

總之,《台灣週報》有明顯的政治立場,應該是綠營支持者自動自發的行動;它的言論和指控是不是符合事實、是不是經過查證,必須受到法律和道德的檢驗,它的品質如果太差,等於是對謝長廷「幫倒忙」,所以相信他們也是戰戰兢兢。最後,台灣是有言論自由的地方,司法檢調處理《台灣週報》也應該守住法律的分寸。

(作者為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