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8日 星期一

「財產來源不明罪」陳水扁換國民黨,換不換

作者 pfge
2008/08/17, Sunday
「財產來源不明罪」 一個陳水扁換整個國民黨,換不換?

洪秀柱公布瑞士司法部寄給瑞士代表處要求查陳水扁是否洗錢的官方文件(法文及中文版),柯建銘直指是行政院薛香川所提供,行政院曾找泛藍名嘴爆料被拒絕、轉而找上洪秀柱。

此舉儘管揭開陳水扁的國外密秘帳戶,同時也曝露馬劉政府急於為掩飾馬英九及劉兆玄施政不利及賣台而轉移焦點的焦躁心態,換來的不過是「短未必多、長還更 空」的趨勢。難道只有陳水扁有國外密秘帳戶?連戰、宋楚瑜、蕭萬長及馬英九都沒有?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恐怕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不僅也有國外密秘帳戶,也具 有國外房產....

陳水扁宣稱將四次選舉剩餘款匯到國外帳戶,但他最後一次參選總統時,政治獻金法仍尚未公布施行,即使他收受政治獻金未申報,也只是競選經費申報不實,只有 行政處罰,並無刑責。要將陳水扁治罪,也先要通過「財產來源不明罪」相關的「陽光四法」!但「陽光四法」躺在立法院多年,國民黨現在佔國會席次四分之三, 即使王金平出來喊行政院不送法案也無法替國民黨卸責;國民黨全面執政,馬英九卻只宣示而不推動、加上劉兆玄內閣的怠惰,不會讓馬劉政府也等同陳水扁「騙」 及「就是要貪汙」的印象深烙在人民心中嗎?

若是特偵組及監察院只辦陳水扁、而不辦李登輝及馬蕭連宋,更令人加深藍綠惡鬥的惡劣觀感,馬劉政府想藉政治鬥爭而從「治國無能」脫身更是緣木求魚。瑞士司 法部公文的公布,猶如打開潘朵拉的盒子,讓藍綠原本私底下儘量互不揭發對方不法的默契徹底消失。陳水扁當過國家元首,難道不曾掌握國民黨及李馬蕭連宋等人 隱而未發的醜聞?陳水扁的五點聲明中,不是已露出端倪?「查『興票案』時,宋楚瑜三點八億元匯到海外,查『新瑞都案』時,李登輝也利用人頭匯出十億元左 右,連戰在國外投資置產。是二○○八年馬蕭陣營一定有短報獻金,籲請特偵組一併偵辦。」

馬英九上台以後是「阿九執政、阿扁負責」,如今時來運轉,恐怕將變成「阿扁有錯、阿九要扛」。

參考資料:
1. 綠批政治操作 薛香川否認

2. 扁不說 檢無奈【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2008.08.15

3. 陳水扁五點聲明

轉貼自南方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