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二○○九年應該是社會運動年

作者 李政鴻
2008/12/17, Wednesday
二○○八年尚未結束,台灣在馬政府領導下,黨國體制的幽靈再次復辟,逐漸侵蝕得來不易的民主成果。看看這半年多新政府的表現,完全執政的結果竟是行政獨裁、立法獨大、司法偎大邊,屢創新低的民調支持度對馬英九根本無警惕作用,縱然人民上街頭仍改變不了他。

馬先生這種傲慢權力的態度,根源於社會弱勢、不滿的社會力量未能有效結合,以對抗國家機器濫權。十九世紀,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考察美國民主後認為,人人參政所形塑的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裡,人們會因追求共同的社會目標而改其自私與冷漠,社會孤立的個人團體結成不同的社群,就可阻止專制出現。托克維爾藉美國反映法國社會狀況,用於台灣社會未嘗如此,統治者喜愛原子化個人,是因為社會力量難以結合來監督國家。

正常情況的國家、社會關係應為:國家透過公權力滲透社會,社會透過議會代表制滲透國家,兩者之間既鑲嵌(embeddeness)又自主(autonomy)。然而,馬政府在行政、立法權力一把抓的情況,行政權早已不受立法權制衡,更導致國家與社會關係失衡。看看調查立委雙重國籍一案,行政院與立法院交相掩護,為當事者解套優先,社會大眾無置喙餘地;再看看上個月陳雲林來台引發警察執法過當爭議,當事者隨後竟能升官,絲毫不顧社會觀感。

社會大眾對政府政策與能力的質疑,馬英九皆使用同一套秩序邏輯來回應。面對過度傾中的政策批評,使用兩岸和平秩序反駁;經濟達不到競選承諾,歸咎國際外在秩序使然;警察執法沒有過當問題,而是要維護社會秩序。反正,政府已經盡力創造和諧的秩序,人民不應該有太多意見才對,這才是馬英九所想的。

民進黨身為最大在野黨,不應該耗費心力在議會或群眾路線之爭論,而是該思索如何啟發公民意識、結合社會力量,以進行社會實踐。議會路線不是不能做,而是現狀不容成為主戰術,馬政府不會在乎區區二十幾個立委,除非國民黨內鬨或是與論強大壓力,否則議會路線效果有限。

因此,將二○○九年定調為社會運動年刻不容緩,否則當人民習慣只求政府維持內部秩序不求其他,套用托克維爾的話語形容,那麼,他在心理上已經是個奴隸了!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8.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