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罷免馬英九!

不管用什麼下作手法,非把前總統陳水扁回押大牢不可,這是「馬統」既定計畫。「捉—放—捉」的過程,讓人民看清楚「馬統」的「黨國」如何操弄司法、如何「整肅」台灣人總統。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說:「遇到蔡守訓穩死!」蔡守訓只是「小角色」,只是政治追殺連環套中的小螺絲,真正的大檔頭是「馬統」英九;背後還有中國的「胡酋」錦濤。「國共」兩黨聯手透過坑殺陳水扁,目的在斬除台灣人抗爭意識。

形同「扁偵組」的「特偵組」兩次「抗告」失利,全出於周占春法官的「獨立審判」。「黨國」被迫使出違法違憲的奧步,把擋在「誅扁」路上的大石塊周占春移開;不惜踐踏「法官法定原則」,以少數的庭長掌控「審核」的議程(完全違反民主程序,見Robert Dahl「議程最終控制」的論述),把「大案」併給「小案」,藉此用蔡守訓取代周占春;佈局於是完成。那麼「特偵組」的再度「抗告」,自然「心想事成」,扁不下獄也難。

高院的三位法官陳筱珮、周煙平、陳玉雲(要記入台灣司法穢史的三個名字)的〈刑事裁定〉,果然亦步亦趨完全符應「特偵組」的〈抗告書〉,什麼「逃亡」、什麼「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什麼「干擾」,異口同聲而且狠辣有過之而沒有不及!前則呼應「特偵組」的深文周納,後則對地院下指導棋,雖然不「自為裁判」,隱然乾坤定於此。尤其是高院發言人溫耀源,在記者會中宣布裁定結果,竟然左一句「我們檢察官」、右一句「我們法官」,果然「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檢調」可以「一體」,難道法院與檢察署也可以「一體」?那麼被告永遠有罪!檢察官與法官都是「我們」,儼然「一家親」,其實就是取消了「司法」、掏空「訴訟」;「憲法」可以丟到廁所,「六法」成為衛生紙。「新戒嚴體制」一步一步完成。

十月廿九日「馬統」坐鎮府中,召開準備歡迎陳雲林的會議,下達「逮捕陳水扁」的號令。「特偵組」肝腦塗地的執行,司法機關無所不用其極的配合。檢察署俯首貼耳的「奉命起訴」,司法院用政治手段攘取審判權,破壞「獨立審判」的機制,拔取奉命唯謹的打手;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法院當然成為「黨院」!台灣好不容易獲得的民主成果旦夕間被「馬統」一舉推倒並逆轉,信誓旦旦的「兩岸對等」在五二○後「馬上」完成;台灣終於淪落到與中國一般的無法無天,難怪胡錦濤「龍心大悅」。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十二月中旬參加在「紀念改革開放卅周年」,驕傲的展示對台工作的三大政績:兩岸政黨交流成功、兩岸三通邁出歷史性步伐、反對台獨分裂活動鬥爭取得歷史性重要成果。「國共」交流與「兩岸三通」的目的就是重挫「台獨分裂活動」,這就是「以經逼政」。事實是,「馬統」上任以來,依《天下》最新民調,期待「台獨」的創十二年新高,比扁八年執政時還高;明明是台獨聲勢大漲,為什麼卻是「反台獨取得重要成果」?說白了就是對台灣進行「斬首」,胡錦濤的「自詡」建立在「馬統」的「誅扁」之上,難怪美國《新聞周刊》報導說「大陸政府大張旗鼓的報導兩岸三通,另一個雙贏就是陳水扁就逮,兩邊都有一定程度的滿意。」「馬統」如何敢讓陳水扁「開釋」?胡馬聯手向台灣開戰,台灣人民是剉著等還是反擊回去?被逼到牆角,只有用人民力量「罷免馬英九」!

(作者為《當代》雜誌總編輯)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